以“最多跑一次”、“标准地”、“企业承诺备案制”等改革工作为契机,长兴县水利局全面推进省级园区区域洪评工作,目前已完成开发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新能源小镇、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图影演艺小镇等省级以上园区的区域洪评工作,并从三方面入手,将推进区域洪评工作落到实处,为“最多跑一次”保驾护航。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进入“标准地”且不在“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可实行涉水审批承诺制,企业只需完成备案登记,签署涉水承诺书即可完成审批手续,原先5--10万中介方案编制费用变为现在的零费用,20多项申报材料缩减到现在的1张备案表,真正做到了“利民、惠企、提速”。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是政府的法定职责,长兴县水利局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为保证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权责一致,成立了8个水利监察中队并强化“双随机”抽查制度,除开展备案项目的日常巡查外,还按照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的制度要求,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对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区域洪水影响综合评价报告的内容落实,是否将涉水承诺书的相关承诺履行到位等内容进行重点验收。
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对全局业务工作人员和园区、街道管理机构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确保承诺备案制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