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计〔2017〕13号)、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汛五〔2017〕33号)要求,南浔区及时编制方案,积极申报并获批。南浔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在全省率先通过省、市防指审查,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
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浔区将在2018年完成区域洪涝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补充完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群测群防体系整体提升等内容,项目概算投资671.3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南浔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预报预警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乡自为战、镇自为战”的防灾减灾能力将显著增强。下一步,南浔区将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在今年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