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德清县作为2016年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批试点县,认真探索,以点带面,积极推广,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在完成大缺郎、新开圩农业水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县推开。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德清实现了“三减三提”初步成效。减少了灌溉用水,灌区农业节水5%-10%;减少了水源污染,改善河流水质;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亩均用电量,节省人工成本。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提升了农户节水意识;提高了管护水平,确保了工程长效运行。
三年来,德清县主要从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一是现状调研,实地走访。根据要求,积极开展灌区现状调研,围绕水源、规模和类型三大判断要素择优确定改革试点区;二是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县水利局与改革相关部门、单位及试点乡镇积极沟通工作情况,摸索改革经验,不定期对试点乡镇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改革进展,保障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落实用水管理形式。镇、村组建用水管理组,并具体落实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施,制定了组织章程、实现制度上墙等工作;四是完善灌排工程建设。结合小农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项目,高标准配套完善灌排基础设施,实现精准灌溉夯实农业节水灌溉基础,并配备自动化在线计量设备,确保精准计量灌溉水量;五是合理测算用水定额、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综合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及灌区现状用水定额综合分析考虑,合理测算试点区的目标用水定额及每亩运维成本水价;六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结合《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理绩效考核与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等精神,特制定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对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对其所辖行政村、各行政村对水管员的逐级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具体落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