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汛期汛情会商工作,充分利用气象、水文监测预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市防指办日前专门制定了《湖州市汛情联合会商制度》,并成立汛情联合会商工作组,由市防指副指挥、市防指办主任担任组长,市气象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防汛办、市气象台、市水文站、市农水处、市太湖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按照该制度要求,汛期每月1日、15日将定期开展汛情联合会商,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天气形势和防汛工作,再根据气象监测及中短期预报、水文雨水情监测预报等情况,分析全市当前防汛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当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时,或有重大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汛情联合会商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提议开展应急会商,并视情视频连线相关县区、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商。
今年第一次汛情联合会商已于6月1日上午在市防汛指挥中心顺利开展,会商成果已通过《汛情联合会商通报》对外发布。
来源:市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