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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水利厅:我省试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
    供稿:其他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日  ‖  查看1512次  ‖  

        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试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查和时间检验,并在全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中试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平台。

        以姚江上游“西排”工程为试点,探索建立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平台,将业主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各环节信息和工作记录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平台试行以来,在规范和落实质量行为、安全与进度控制、资金管理、信息畅通、作业流程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促进了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阳光化”,得到了参建各方的一致认可。

        《通知》指出,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当前,全省正在奋力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对管理能力和规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试行项目建设管理平台是贯彻“要讲速度,更要保质量和安全”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创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方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是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参建各方建设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失职渎职风险防控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管理平台记录的信息数据可作为项目建设管理中督促整改、违规违约处理、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和有关奖惩的依据。

        《通知》明确了全过程管理平台的内容、范围及管理职责。管理平台当前以满足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水利工程在建项目的日常化管理为重点,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履约等全领域内部管理为主线,涵盖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工程验收等全过程各环节信息管理,涉及人员到岗、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验收、工程质量与安全、质量检测、投资计划管理、形象面貌、视频监控等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试行范围包括2018年及以后新开工(即主体工程开工)的水利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已开工且建安投资完成不足50%的新建大中型水库、大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应试行管理平台。项目法人对管理平台应用和管理负总责,做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三落实”,对平台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管理平台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组织,落实措施,积极推动管理平台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推广应用,主动适应“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趋势,切实提高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力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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