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 1月15日,市防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防汛防旱汛前准备与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拉开了新一轮防汛工作的序幕。对于2018年的防汛检查工作,在时间和内容上都做了明确规定。2月底前,乡镇及基层单位完成自查;3月中旬前,各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完成重点检查;3月下旬,市防指组织重点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近年洪涝台灾害暴露的薄弱环节弥补整改、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基层防汛体系、防指成员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7个部分共30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