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及《湖州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重农田水利重点县、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面上农田水利项目、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及养护等农水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16日至10月 2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 强,电话:0572-2150013
市水利局联系人:吴海燕,电话:0572-2667919
附件:2017农田水利项目市级资金补助表.xlsx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