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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两项县级水利工程管理地方标准规范顺利通过评审
    供稿:德清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  ‖  查看1022次  ‖  

        自2016年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以来,德清县一直以“高起点谋划、高品位建设、高标准管理”为目标,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示范县建设。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德清水利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水利建设与管理能力现代化,该县于9月28日评审通过了起草、修改一年多的《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标识牌设置规范》两项标准化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审评委员会由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乾元镇人民政府、新市镇人民政府、德清县水利工程管理所等五名专家组成。会上,审评委员会认真听取标准制定小组关于标准制定的说明,详细审阅标准的送审材料,逐章逐条地对标准的内容进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德清县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和《德清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标识牌设置规范》通过评审。

        《德清县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和《德清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标识牌设置规范》是德清首次针对水利工程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对普及水利知识、规范水利管理,完善现有建设成果、规范标识标牌设置、提升运行管理水平、落实依标管护都有着重要的现实作用,同时对该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由“重建轻管”向“重建强管”转型也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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