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州市区2018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库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9月15日至 8月2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 强,电话:0572-2150013
市水利局联系人:吴海燕,电话:0572-2717230
附件:湖州市区2018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库基本情况表(点击下载)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水利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