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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多举措加强中介管理 促进中介规范服务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4日  ‖  查看1136次  ‖  

          根据长兴县审改办《长兴县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结合“最多跑一次”的实施要求,长兴县水利局多举措并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取得实效。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微信群、QQ群,第一时间通知中介机构分别在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重新备案登记,并对准备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讲明相关的政策与要求,确保备案机构的品质质量,为后期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下扎实基础。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由窗口牵头,加强统一协调,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工作到点,在日常工作中对中介机构编制的技术方案实施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质量关。

          三、加强诚信理念,强化结果运用。结合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制订中介机构诚信度考核的有关规定,时刻关注中介机构的文本质量、服务态度、编制时限等方面工作,对编制质量偏差、编制时间过长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信用等级评价中予以扣分。

          四、加强廉洁管理 促进服务规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业务管理的同时,发挥行业管理的工作职能,对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转包、恶意竞标等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积极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中介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介机构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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