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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实现“湖长制”全覆盖
    供稿:其他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0日  ‖  查看13178次  ‖  

          日前,绍兴市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本月起3300多个湖(库)将全面推行“湖长制”。作为“河长制”管理升级版,“湖长制”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生态安全。

      水乡绍兴,“湖”有多少?据最新统计,目前该市范围内,共有24个湖泊(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557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3座),2801座山塘。这些湖泊、水库、山塘是河流的源头,不仅关系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而且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之源。

          “原先的‘河长制’,没有完全覆盖这些‘湖’,尤其是一些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该市水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河长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重在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同时,更好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建设的作用。

      根据《意见》,全市所有湖(库)设置湖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的总湖长。重点湖(库)由市领导担任市级湖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湖长联系部门。重点湖(库)所在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负责人担任县级湖长,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镇级湖长,村(社区)负责人担任村级湖长。

      “湖长制”目标为:到2017年8月底,全市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湖(库)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下水体。到2018年,全市重点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所有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湖长制”工作机制将参照《绍兴市河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湖长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等五大工作机制,推进“湖长制”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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