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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第9号、10号台风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供稿:防汛办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9日  ‖  查看5034次  ‖  

          据省气象台29日10时发布的台风消息,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将于30日凌晨到上午在福建中南部沿海登陆,第10号台风将于30日夜间到31日凌晨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双台风登陆减弱后的低压云系将合并北上,给我省带来强降水影响。为及早准备,力争主动,现将防御第9号、10号台风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我市自7月中旬以来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天气,部分山区旱象露头,个别山区村已出现人员用水紧张情况,一些干部群众盼台风心切,容易滋生松懈情绪。此次9号、10号双台风将基本同时登陆,并共同影响我市,防汛防台形势较为复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思想上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目标,认真分析双台风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危害,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回岗到位,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防台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值守,及时预警。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分析防台形势,研究防御重点,部署防台措施,按照预案及时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双台风动向,及时对台风移动路径、强度变化、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进行滚动预报,监测预报成果应及时报同级防指,并按规定向公众公布。对强风强降雨区域要及时预警,确保危险区人员安全转移。

          三、突出重点,及早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预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地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山塘运行管理、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城市(镇)防洪排涝、旅游景区和农家乐安全管理、防汛抢险物资准备、信息报送、防台宣传等各项防台准备工作,确保防汛防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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