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出梅后“三防”工作的通知
    供稿:防汛办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7月5日  ‖  查看4189次  ‖  

    根据市气象台消息,我市今日出梅。今年我市6月9日入梅,7月5日出梅,入、出梅时间均比常年偏早,梅雨量224毫米,比常年偏少10%。出梅后,我市将进入局地性短历时强降雨、高温干旱和台风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下一步“三防”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及早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即将进入台风多发期,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影响偏重,且秋台风影响的可能性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吸取近年来台风防御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及早谋划,早做准备,对各项防台薄弱环节早作排查,并落实好责任、预案和措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二、加强局地性短历时强降雨防范工作。出梅后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局地性短历时强降雨天气概率将明显增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加强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由于梅雨总量比常年偏少,水库山塘蓄水率总体不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科学合理调配水库水量,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四、继续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并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度汛安全。


                  
    上一篇: 关于安吉创新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相关材料预公示
    下一篇: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水利局 关于2017年重大项目前期等市级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