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是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县,为加快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长效管护机制,目前,县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考核奖励办法》和《安吉县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资金补助办法》,“双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扭转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局面,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地保驾护航,提供制度依据。
一、创建求实效,奖补分层次。该县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管护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工程面貌、功能效益发挥存在着明显差异,这给创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甚至是阻力。如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篇一律地推行标准化管理,作为小型水利工程的责任主体的乡镇和行政村可能会应付了之,走走过场,标准化管理的成效难以真正显现。我局在认真调研摸底后,根据小型水利工程的创建基础不同,创建经费投入不同、创建成效不同,出台了《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奖励办法》,办法以小型工程的标准化创建验收为抓手,对通过验收的小型水利工程实施差别化奖励,根据评分的高低,确定创建资金奖励的额度,特别加大对创建“优秀”等次工程的倾斜力度。通过考、奖挂钩,一方面将有效缓解标准化创建经费不足的现状,另一方面又能激发各责任主体的创建热情,从“要我创”向“我要创”转变。
二、管护明职责,资金有保障。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受制于人员落实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因素,一直以来都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水利管理单位日常对水利设施的管护较为粗放,缺乏固化标准和长效机制,往往都是等发现工程隐患或者等到洪涝台灾害来临时,才会引起重视,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为此,该县出台了《安吉县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资金补助办法》,全面梳理了乡镇和行政村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事项,同时明确了县级以上的管理资金补助标准。办法旨在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的责任,要求其严格按照管理手册进行管理,通过县水利局不定期的抽查和年度检查,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充裕的资金保障,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小部分的资金鼓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补助,倒逼乡镇和行政村真正负起主体责任,确保“依标管理”真正落到生根。
该县水利局出台的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双办法”,扭转了思想观念、明晰了主体责任,巧用了财政杠杆、建立了激励机制,传递了管理理念、引导了工作导向,对于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和长效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