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州市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防洪)后续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湖州地区,行政上分属安吉县、长兴县、德清县、湖州市区、湖州市吴兴区,由东苕溪导流港、环城河(含机坊港)、旄儿港、长兜港、晓墅港、合溪新港、横山港的水环境改善及整治工程组成,涉及河道总长约110km。项目投资估算22.1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红旗路105号水利大厦
联系电话:0572-2717203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程序:接受委托→ 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 综合评价分析→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项目工程分析,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关心该项目的哪些环境影响问题;
3、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向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等反馈信息。
七、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0572-2289607;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0572-623732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0572-8072471;
安吉县环境保护局:0572-5039970;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0572- 2215319。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