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确保2017年我市安全度汛,全面扎实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防汛防旱汛前准备与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的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旱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其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分解任务,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湖州市防汛防旱汛前检查工作提纲》的要求,细化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以近年来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对组织、物资、技术、工程、非工程等各方面的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排查和梳理出威胁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三、强化整改,全面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防汛隐患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逐项登记造册,并实行销号式整改落实,要按照防汛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有基本情况、有客观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总结报告,并在3月10日前报送市防指办。
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各区县、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负责组织本辖区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防指成员单位要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检查形式以基层自查为主,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防指成员单位组织重点检查,市防指再组织市级督查。具体时间安排:2月底前,乡镇及基层单位完成自查;3月10日前,各区县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完成重点检查并向市防指报送检查总结报告及有关表格,其中市建设部门应填报表12、16、17、18、35、39、40,市民政部门填报表13、17、18、35,市国土部门填报表14、16、17、18、35,市交通部门填报表15、16、17、18、35,其他市防指成员单位也要按相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3月中旬,市防指组织市级督查;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汛前准备与检查工作。
防汛检查情况表1-40下载地址:湖州市水利网(www.hzwr.gov.cn)公告公示栏。
联系人:陈新 联系电话:2667975
附件:《湖州市防汛防旱汛前大检查工作提纲》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湖州市防汛防旱汛前大检查工作提纲
防汛防旱大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防汛基础工作。通过检查,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洪和水患灾害防御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及时掌握防汛基本情况,查明防汛隐患,特别是针对近年洪涝台灾害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促进防汛各项准备落到实处,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检查内容
(一)组织准备方面检查
1、防汛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2、各级防汛组织建设情况;
3、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责任人培训情况;
4、防汛责任人数据在省级信息管理平台的填报情况;
5、抢险队伍组织落实及培训情况,对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的调查登记情况。
(二)物资准备方面检查
1、各级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储备的方式、数量、质量、地点及管理调度情况;
2、防汛抢险设备维修保养运用情况;
3、对区域内可调用的大型防汛抢险物资掌握情况。
(三)技术准备方面检查
1、水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各类预案修编落实情况。包括各类水库、水闸的控制运用计划,各类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各类防汛防旱防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编制、修订、批转及落实情况;
2、水文测验、预报准备情况;
3、雨水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
4、防汛会商、通讯系统运行管理情况等。
(四)近年洪涝台灾害暴露薄弱环节检查重点
1、洪涝台灾害暴露的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2、洪涝台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五)水利工程安全检查重点
1、平原区:(1)堤防薄弱塌损情况和应急加固措施落实情况。(2)河道设障及清障落实情况。(3)机电排灌设施、水闸维护保养情况。(4)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2、山区:(1)水库山塘挡水、泄水、输水等设施安全状况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2)在建及除险加固水库山塘工程进展及度汛措施落实情况。(3)山区河道设障及清障情况。(4)小水电站安全状况及安全度汛落实情况。
3、城镇和开发区:(1)堤防薄弱塌损情况和应急加固措施落实情况。(2)排涝设施配备、维护、保养情况,并进行试车检查。(3)城镇危房及低洼易涝点防汛预案落实情况,人员转移预案的落实情况。(4)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建城区、开发区、城郊结合部等管理责任相对模糊区块的防汛责任落实情况。
(六)基层防汛体系检查重点
1、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管理情况;
2、按照省防指最新要求编制完善村级防汛形势图情况;
3、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七)防指成员单位检查重点
1、建设部门重点检查城市地下空间、低洼易涝点、城镇危房、城市高空设施、建筑工地、雨水泵站和管网、城市风景区等区域的防汛排涝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汛抢险物资、队伍落实准备情况以及洪涝台灾害期间需转移人员动态更新情况;
2、交通部门重点检查道路易涝、易塌点整治情况和各类在建交通设施项目对防洪水利设施的影响及度汛措施落实情况,防汛抢险物资、队伍落实准备情况;
3、民政部门重点检查防汛防台避灾场所安全状况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4、国土部门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电力、通信部门重点检查电力通讯设施安全度汛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点电力保障单位落实情况;
6、旅游部门重点检查旅游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及防汛防台工作准备情况;
7、交通港航、农业渔政部门重点检查船只回港避风设施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8、教育部门重点检查各级学校校舍度汛安全状况;
9、其他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各项安全度汛措施检查。
二、防汛检查的组织方式
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的方法,通过检查、整改、督办、复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1、组织形式。检查以基层单位自查为主。在此基础上,县、区防汛指挥部及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重点检查,市防指再组织市级督查。自查必须对照前文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务求全面、客观。重点检查和市防指督查,主要是检查基层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和防汛重点情况(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大隐患)。所有检查中,检查人员都必须逐项如实填报包括检查过程、结论意见的检查报表,并与检查报告一起报同级防汛主管部门备案。
2、检查分工。各区县按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各项防汛检查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各项检查工作。市防指负责全市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三、防汛检查的职责
1、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各防汛责任人务必亲自带队检查。
2、检查工作责任要明确,检查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实地仔细查看,认真记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写出检查小结,参加检查人员要在检查表格和小结上具名并报同级防汛指挥部备案。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级逐项落实好保安措施,对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或隐患要逐级督办整改,并跟踪落实。要客观公正地向同级政府报告检查总结,并报上级防指备案。检查报告要从有利于防汛保安这一中心出发,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逐项对照汇报,进而分析防汛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
附件:防汛大检查通知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