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局对全省县市区的水政队伍进行了考核,长兴县水政监察大队连续第三年荣获省优秀水政监察大队的荣誉称号。
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长兴县水政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就按照市支队和局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县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巩固完善;案件查处、普法宣传等工作有序开展;日常巡查、信息上报等均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参与省市水政执法技能竟赛,参加由市局选送的省厅案件评查活动,结合实际主动报送典型案例和水政调研报告,受到好评,并在上级组织专项行动中表现良好,处理水事案件主动性和时效性较强。
据悉,省水政监察总队根据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规定从队伍管理、人员管理、执法巡查、案件查处、水法宣传、信息管理等几个方面对全省水政监察支队、水政监察大队进行全面考察,最终综合确定长兴县水政监察大队获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