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我局于2016年9月5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罗溇港(塘桥港)管道埋深不足隐患管道保护工程涉河涉堤建设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1、同意你单位在南浔区申嘉湖高速白鱼漾大桥南侧,对穿越罗溇港河道段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实施保护工程。原则同意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在穿越管道以上采用钢筋混凝土连续覆盖和钢管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护底,同时工程所涉及罗溇港两岸堤防,由你单位按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标准一并实施,左岸起点坐标为(3408447.693,521646.895)(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同),终点坐标为(3408498.844,521546.291),右岸起点坐标为(3408422.532,521745.032),终点坐标为(3408513.552,521702.446)。
2、原则同意《罗溇港(塘桥港)管道埋深不足隐患管道保护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相关结论及专家组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报告结论建议深化设计,落实防治补偿措施:(1)、护底右岸挡墙进行后退5米处理,后退起点坐标为(3408448.162,521727.758),终点坐标为(3408496.2,521700.062),全长55米,挡墙采用C25砼钻孔灌注桩,桩长18米,直径0.8米,单排布置,桩外侧迎水面设置15厘米厚C25砼护面,上方设钢筋砼压顶,压顶高程为3.38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并在压顶以上设置1米高不锈钢栏杆保障人员安全。(2)、护底段河底向右岸拓宽至灌注桩,拓宽宽度为16.5米,拓宽河底高程为-2.3米。(3)、后退段挡墙与原设计河道矮挡墙之间新建过渡段进行顺畅连接,过度段采用钢筋砼悬臂挡墙设计,顶高程3.38米~2.0米,上下游过渡段分别长30米和20米。(4)、在混凝土护底上下游5米范围内进行抛石,并人工理砌,确保护底安全,避免冲刷。
3、该工程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由你单位落实该河段的防汛抢险责任。相关补偿工程应由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承建。施工前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告示牌,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定点设置泥浆池位置,合理安排取土、弃土、堆土场地,不得将弃渣废土堆置于河岸或直接排入河道中,若对堤防造成损坏的请及时修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河道中的废弃杂物等堆积物,恢复河床原貌,树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相关测量工作,提供工程实施前后河道实测断面。
4、施工原则安排在非汛期(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若确需跨汛(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请编制工程度汛方案,报我局审批。
5、施工期间搭建临时围堰等临时工程,应向市水政监察支队申请办理临时占用水域手续。
6、该工程由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开工前应到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放样后应及时通知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到场确认。
7、工程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技术要求,确需变更的或2年后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8、该项目完工后由我局参与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工程竣工图纸于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报市水利局和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备案。
特此批复。
湖州市水利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