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兴县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屋顶)山塘和山区涧滩的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大队根据分布特点,采取多科室联合、分片区集中检查的方式,出动人员150余人次,车辆76台次,重点对涉河建设项目、偷采砂石、侵占水域以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重点督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同时,积极走村入企,对山塘管理巡查人员和水域旁的企业(农户、农家乐)开展教育工作,发放各类法律法规选项资料64份,并要求严格遵守《小型水库管理(巡查)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小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
此次巡查大队共检查1万方以上(屋顶)山塘14座,5万方以上的7座,重要水域涧滩9条,非重要水域涧滩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