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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水利局三措并举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年9月7日  ‖  查看1077次  ‖  

         近日,长兴县水利局召开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指出了当前水利建设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明确。会后,全局上下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了《长兴县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制定印发了《县水利局直管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制止随意变更和超投资变更,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直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二是推行协助监管。8月19日至22日,第三方协助监管单位组织质量、安全、财务等专家对泗安塘河道治理工程(林城-吕山段)和第六批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开展了第二次抽检,并形成检查报告,从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及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方,以及水利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各方,详细罗列存在的问题37个,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11条。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1月以来的水利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组织相关的专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支付等十六个主要内容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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