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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水利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工作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6日  ‖  查看1422次  ‖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促进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提升行政许可案卷的质量和审批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近日,长兴县水利局行政许可科以省水利厅开展水行政许可情况检查和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水行政许可情况及案卷自查工作。

         行政许可科工作人员对照《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81份行政许可案卷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条件、使用法律依据、许可实施程序、文书制作等六大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从案卷自查结果来看,无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事项,也无当事人请求听证,行政复议等现象,基本做到了实施主体合法,实施程序合法,适用依据合法,但同时也发现了各别行政许可决定书存在书写不规范,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等细节问题,工作人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力求许可案卷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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