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和《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7月26日,市水利局总工吴继国率市环保、建设等部门成员组成核查组,赴长兴县对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考核组实地查看了浙能长兴电厂等用水户取用水及相关节水措施落实情况,并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长兴县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
考核组指出,长兴县2015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效明显,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用水效率控制方面、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积极探索符合长兴实际的举措,在引导企业中水回用、实行“合同能源”管理、节水宣传等方面亮点突出,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同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考核组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考核组将根据考核检查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检查报告,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