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我局组织召开《湖州市水工程生态建设技术导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导则》)审查会。各区县水利局、开发区、度假区分管局长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河道总站、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领导和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市水利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瑛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导则》编制思路、框架及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领导和专家组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湖州水利实际,认真开展了讨论和审议,基本同意《导则》编制方案,对不足之处逐条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
章瑛婴指出,我市是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水工程生态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我市的水工程生态建设,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水工程生态建设模式,建立水工程生态建设机制,编制出台《导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章瑛婴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导则》要求,把“尊重自然、科学治水;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生态理念,贯穿到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全过程,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营造水景观、彰显水文化,为湖州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