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县水政监察大队会同县防汛办、雉城派出所、城管中队、画溪街道等有关部门,组织特警和街道、村各级干部40多人,挖机设备1台,展开强制清除阻碍行洪障碍物行动,对当事人陈某某擅自在白阜港西埠自然村段埋设的涵管等阻水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
画溪街道白阜村村民陈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白阜港西埠自然村段埋设涵管修建便道,致使该河段阻水出现严重行洪安全,为保护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拆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前期,县水政监察大队进行立案调查,与防办及时对接,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直至下发催告程序,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进行清除工作。近日,长兴普降暴雨,河水水位上涨,山洪下泄。白阜港西埠自然村段由于阻水障碍物致河道出现险情,严重危及堤防安全,必须立即启动强制清除程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现场由于违法当事人阻碍执法,再加上河道水位高,大型挖机运转难度大,底部无法彻底清除。后经工作人员和当地派出所清场,在确保作业现场无干扰阻碍后,由挖机进场开始清除,经过2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现场拆除工作基本完成,共计清除障碍物144立方米,恢复了河道行洪排涝功能和良好的水环境,同时,震慑了水事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