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发布微博消息,浙江首批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县(市、区)名单出炉。长兴县、余杭区等28个县(市、区)上榜。同时,桐庐县等20个县(市、区)成为第二批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地方。
2013年,长兴县被列为浙江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创建县, 三年来,长兴县从强化宣传引导、狠抓技术创新、严格督查监管、健全规章制度等入手,努力提升节水意识,不断规范用水行为,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15年,与基准年相比,重要指标数据实现了“两个下降三个提升”分别是: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9%、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下降2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3.8%、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15.3%、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提升40%。同时,其它各类主要指标也达到或超过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