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小型水利工程面广量大,有小型水库20座,山塘243座,水闸68座,泵站1094座,这些工程在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已有的建管体制影响,部分工程产权不清晰、管理主体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存在缺管、失修等情况。为此,该区抓住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和列入市级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建管体制改革,有力推进试点乡镇东林镇的体制改革任务,截止2015年12月底,已经完成东林镇23个行政村201座小型水利设施的调查摸底、登记统计和确权颁证工作,其中机埠154座,水闸27座,闸站10座,山塘8座,水库2座。
吴兴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牵涉面广、难度大,涉及发改、财政、农办、法制等多个部门,为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该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组建了7人工作推进班子,其中1名分管领导、4名专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
为切实做好改革工作,从2015年4月起就开展了调查摸底和资料整理,全面掌握了全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吴兴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对策措施,指导整个改革工作。同时,区水利局(改革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改革工作,通过每周一例会制度,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确定东林镇作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先行先试,率先开展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按照“一年试点、三年推广、五年覆盖”的要求,逐步在全区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