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6年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度汛安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防汛防旱汛前准备与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的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旱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其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分解任务,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湖州市防汛防旱汛前检查工作提纲》的要求,细化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以近年来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对组织、物资、技术、工程、非工程等各方面的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排查,充分暴露和梳理出威胁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三、强化整改,全面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防汛隐患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有基本情况、有客观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总结报告,并在3月10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市防指办。
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负责组织本辖区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汛前准备和大检查工作。检查形式以基层自查为主,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防指成员单位组织重点检查,市防指再组织重点抽查。具体时间安排:2月底前,乡镇及基层单位完成自查;3月10日前,各县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完成重点检查并向市防指报送检查总结报告及有关表格,其中市建设部门应填报表11、15、16、17、33、37、38,市民政部门填报表12、16、17、33,市国土部门填报表13、15、16、17、33,市交通部门填报表14、15、16、17、33,其他市防指成员单位也要按相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3月中旬,市防指组织重点抽查;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汛前准备与检查工作。
附件: 湖州市防汛防旱汛前大检查工作提纲(点击下载)
防汛检查情况表1-38(点击下载)。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