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小型水利工程面广量大,有小型水库20座,山塘243座,水闸68座,泵站1094座,这些工程在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已有的建管体制影响,部分工程产权不清晰、管理主体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存在缺管、失修等情况。为此,该区抓住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和列入市级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建管体制改革,有力推进1个试点乡镇的合体制改革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东林镇193处小型水利设施的摸底工作,其中机埠150座,水闸25座,闸站8座,山塘8座,水库2座,星群村、泉益村、泉庆村、星火村、泉心村、保健村等6个村已经完成核对工作,即将进入公示阶段。预计在12月上旬完成东林全镇水利设施的核对公示,并进入产权证书的核发阶段。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牵涉面广、难度大,涉及发改、财政、农办、法制等多个部门,为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该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层层分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为切实做好改革工作,从今年2月起就开展了调查摸底和资料整理,全面掌握了全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吴兴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对策措施,指导整个改革工作。三是全面宣传发动。在东林镇召开了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发动全镇开展改革工作。同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加强改革试点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试点先行、开展确权登记。小型水利工程和设施管护难以落实,根源是产权不够明晰、责任不够明确,存在“集体建设、集体所有、集体管理”的老观念。为此,该区今年争取到市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区名额,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一是明确试点乡镇。确定东林镇作为全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乡镇,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工程确权登记。总结经验后,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覆盖”的要求,逐步在全区铺开。二是开展确权调查。区水利局联合相关测绘部门一起进行调查摸底,测绘相关水利设施的工程平面图、区域受益图;载明水利设施的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权责等基本信息,建立工程产权台账。三是开展界定登记。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与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确权充分结合,整合力量,加强协调,由乡镇准确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定工作。界定后的工程产权,需上报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最后由区政府审定、核准、颁发产权证书,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
三、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实效。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群众受益,为此,该区积极创新监督模式,确保改革实效。一是探索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护“村级质量监督员”制度。率先在东林镇粮食功能区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项目中试行。这是吴兴区水利局首次尝试在工程建设目中推行聘任社会监督员工作。抓住工程项目开工、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工程项目实施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有关情况,同时加强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后续发证、管护等工作的监督。二是创新举措建立水利工程督查机制。今年,吴兴区积极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专门设立了水利工程督查组。督查组专门派员参加改革办公室工作,对改革工作中的产权确认、公示等各阶段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