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深入开展治水工作回头查、回头改、回头督的“三回头”活动,切实巩固“五水共治”整治成果。
一是敢于“回头查”。对前阶段“管好自己的河——河长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反查”,对行动中查找到的问题再次核查落实整改情况,严防“问题点”反复。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河长约谈”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截至目前,共征集“五水共治”意见建议85条,实际解决问题68余个。
二是乐于“回头改”。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目前已关闭涉水排污企业20家、整治提升4家、搬迁集聚1家,拆除温室龟鳖养殖场4.9万平方米,完成“清三河”沿线农户生活污水治理410户,河岸绿化种植4000余平方米。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激励机制和责任倒逼机制,根据村级河长每周查、镇级河长每旬查、各行政村每月交叉检查的检查结果,对全镇64条“河长”河道进行“亮牌排名”,截至目前共亮出黄牌5张,蓝牌10张,实现“要我治”变成“我要治”的转变。
三是善于“回头督”。由镇治水办牵头,镇经发办、农办、村镇建设办等多办联合共同对县镇下发的“五水共治”督查单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结合“回头查”、“回头改”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议,对整改工作标准不高的、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行政村(社区)及“河长”责令限期整改。自“回头督”启动以来,先后下达镇级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限期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