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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抓节水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  查看659次  ‖  

         2013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启动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长兴县为首批27个创建县(市、区)之一。三年来,长兴县在创建节水型社会过程中,积极探索节水管理新模式,引进节能技术公司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水工作试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管理,针对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在具体推广中缺乏明确的鼓励政策,长兴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节水的通知》,在政策上鼓励相关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水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县财政专项拨出40万资金,用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抓节水,提高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抓节水力度,先后与新华社浙江分社、中国水利报交流联系,强化宣传引导,并且在9月28日第37期新华社浙江领导参考中,刊登浙江长兴“合同能源管理”用水缓解水环境承载压力一文。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成功推广三批,长兴县华盛高级中学、人民医院、妇保院、传媒集团、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单位开展,进一步缓解水环境承载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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