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长兴县通过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模式,“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单一河道治理到流域综合治理、从阶段性治理到常态化管理、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的一系列转变,全县水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分级管理,明确职权,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县级河长统筹管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担任县域内主要河道的河长,并在年初制定“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2015—2017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带头推动“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级河长开展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督导、听取情况汇报、协同解决问题、检查台帐资料、部署整治工作等方式,强化各级行政力量的协调和调度,统筹管理河长制工作。二是乡级河长重点牵头。乡镇领导担任辖区内主要河道或跨村河道“河长”,按照乡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完善日常巡查制度,重点牵头做好河道截污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水土保持治理等一系列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难点问题。三是村级河长包干落实。行政村内的河道由村干部及承包组组长担任,作为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巡查辖区内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排放,河道滩涂违规乱垦殖、违章搭建占用河道、工矿企业、养殖业污水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做好宣传、教育、巡查记录。
二、分块实施,形成合力,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制度管理“常态化”。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防联治工作格局,深化水利、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五条河道管护情况,抽查结果与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园区)的年度考核及县“五水共治”考核挂钩,并将相应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活动载体“多元化”。以“河长日”、“最美乡村河道”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发动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当地村民等积极投身河道整治工作。去年以来,全县统一开展“河长日”活动5次,累计开展参加各类活动1.2万余人次,清理各类垃圾6000余吨,植树6530株,铺草皮1万余平方,打捞沉船15艘,清理违规设置的渔网、簖网350处;评选产生“十佳最美乡村河道(漾荡)”,为全县“河长制”工作树立了典范。三是监督渠道“全民化”。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督职能,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河长制”的监督。目前,已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河道保洁、清淤疏浚等工作的考核;突出社会监督,通过聘请钓鱼协会会员担任义务监督员、设立河长公式牌、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强化媒体曝光力度等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类试点,因势利导,创新工作模式。一是实行河道企业认领制。由企业认领周边河道,参与河道日常巡查、定期义务劳动、协助河长履行工作职责,实现企业角色由旁观者到守护者的转变,营造企业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巾帼护水岗。县河长办联合县妇联设立巾帼护水岗,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妇联、妇女组织成员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护水岗长,各护水岗因地制宜成立巾帼护水服务队、巾帼护水宣传队、巾帼护水监督队等队伍,通过“每月一评比”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巾帼护水工作;建立巾帼护水公益讲堂,联合学校、妇女之家等开展相关讲座,积极宣传家庭护水公约;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半边天月刊、妇女网等各种信息化平台,做好“巾帼护水岗”相关宣传工作。三是试点微信公众平台。部分乡镇试点建立“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并将二维码张贴在河长公示牌上,群众可以直接扫码关注并实时发送河道保洁、水域占用、渔业鱼政等河道管理方面的问题,增加了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和透明度,提高了监督的直观性和有效性,也提高了相关部门问题处理整改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