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兴县水利局继续加大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第三次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参建单位和项目法人自查、长兴县水利局检查的方式进行,整个检查活动分自查(10月上旬)、检查(10月中旬)、总结提高(10月下旬)三个阶段实施。检查范围为全县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检查对象是在建水利工程责任主体,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程序、实体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及安全生产台帐资料等。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提高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各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力争打造安全、优质、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