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湖州市防指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长兴县201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市级初步验收。市防指办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龚丁出席验收会议。
验收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相关台帐资料,听取业主、承建和监理等单位的汇报,对项目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和讨论后一致认为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招投标程序、项目建设内容、系统设施符合要求,程序规范,达到初步验收要求,同意长兴县201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通过市级初步验收。
长兴县201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批复总投资521.97万元,该项目建设历时半年,共对8个乡镇212个自然村的山洪灾害进行普查,对危险区、警戒区以及历史洪水位等进行了划定。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要求,分别编制了8个乡镇、72个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通过开展山洪灾害演练、设立转移路线图、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山洪灾害防御范围内的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及避险常识,提高了群众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