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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水利局积极参加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审核小组会议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9月7日  ‖  查看2172次  ‖  

          按照市、县(区)通盘联动要求,湖州市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立7个审核小组和1个评审小组,9月6日上午,由安吉县编委办牵头,组织第五审核小组讨论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湖州市水利局、安吉县编委办、安吉县城管局和三县两区水利局。
          会上,各参加单位对省水利厅建议划转的“擅自移动、损毁河道管理范围的界桩或者公告牌的处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处罚”等48项水行政处罚权的处罚难易程度、专业技术要求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讨论,最后各参加单位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初步确定了拟划转37项水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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