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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8日  ‖  查看1042次  ‖  

          为贯彻“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近期省市督查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8月14日下午,长兴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县政府办副主任王利群主持会议,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各县级河长河道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河长制”工作成效,通报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再重视。县级河长河道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二是保障上要再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落实要靠人财物的落实,各单位要从人力、财力、物力三个方面充分保障,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方法上要再创新。在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河长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在企业认领制、河道警长制、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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