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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水政大队廉政风险防控有措施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3日  ‖  查看566次  ‖  

         水政监察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是水利局的一扇对外窗口,事关水利系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水政监察大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程序,推动水政系统反腐倡廉深入开展,树立水政队伍新形象。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将水政监察制度、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制度上墙,严格操作执法流程,规范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
          二、严格案件查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查办群众举报的各类案件,查处率达100%。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外监控机制。对内,分管领导、大队负责人、水政监察人员三者之间相互监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外,建立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及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行政处罚公开,推行“阳光执法”,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
          四、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我约束机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县开展的水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学习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和如何依法行政,时刻绷紧防腐巨变这根弦,进一步强化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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