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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抓实财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9日  ‖  查看2976次  ‖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来,长兴县水利局严格抓财务工作落实,不断规范经费管理、使用。
        一是强化内审职能。按照局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内部审计年初计划,6月下旬,财务审计科及时做好半年度内部审计准备工作,认真收集和归纳相关资料,为7月份开展内审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清理结余资金。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对历年文件上资金结余、国库指标结余和基本户结余、专户结余均进行了清理;对基本户的历年结余资金482万元新建了指标,并协助各相关业务科室对新建指标的各项工程款的拨付资料进行了收集和准备。目前,部分资金已拨付至有关项目,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同时一切经费支出遵循“集体研究、符合制度、明确权限、统一审核”原则,对经费使用严格审批,超出规定额度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批支出。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把好资金支付关,明确了所有工程款的支付和符合转账条件的日常开支必须通过银行划拨,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账户,特殊情况需要支付到非合同约定的账户,必须由承包商提出书面要求。同时,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等费用原则上都要用公务卡进行支付,公务卡支付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并报局主要领导,有效减少现金支付量,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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