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积极推行相对集中与农民自治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在第四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吴兴区通过筹建区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分散在各乡镇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实行“小小打捆”建设管理。对于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圩区工程,实行乡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制度;如今年在东林镇东溪桥圩区建设中,由东林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圩区建设项目法人的职责。
同时,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尊重实际”的原则和“资金、质量、效益”的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要求,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受益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监管作用,创新村民质量监督员制度。如在东林镇3000亩水稻田灌溉项目中,聘请受益区群众金水囡等三名基层社会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同时,积极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探索公示公开制度。6月1日,首批公布了2016年区级水利项目立项目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