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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兴区水利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党组主体责任
    供稿:吴兴区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5日  ‖  查看1565次  ‖  

        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今年以来,吴兴区水利局将从严治党的高度,继续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最突出的大事、要事,继续抓住、抓紧、抓好,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有行动、有担当。年初制定了《2015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 实行党组书记与重点岗位人员谈话每月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季在全体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廉政教育,党组会议每季专题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四个一”制度。纪检组也定期与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至6月中旬,党组累计听取2次听取廉政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和其它班子成员累计开展谈话 62次,在局机关开展集中廉政教育2次。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的监督,对区排涝站开展了国有资产处置、划拨土地征用等情况调查。同时,对大额物资采购(一次5000元以上)、重大工程招标、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变更、干部家庭变化情况及其它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局党组和纪检组,强化党组、纪检组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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