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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入梅后防汛工作的通知
    供稿:防汛办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5日  ‖  查看6333次  ‖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将于7日入梅,7-8日受雨带北抬影响,将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雨量中到大,局部暴雨。入梅后,降雨过程将明显增多,为切实做好入梅后防汛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前阶段李克强总理、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裘东耀书记等党政领导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切实加强领导,把梅雨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即进入梅雨防汛状态,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项梅雨防汛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预案规定及时进岗到位、履行职责,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市防指办将在梅汛期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防汛值班、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各级防汛机构和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对突发汛情、工程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各级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同级防指报告有关情况。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作用,确保水雨情预警信息能迅速传达到户到人。各级防汛部门要认真分析防汛形势,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当好各级政府防汛决策的参谋。
         三、开展重点环节防汛措施再检查再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梅雨强降雨前有限时间,立即对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山洪与地质灾害防御、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城镇防洪、城市地下设施、防汛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的防汛措施再检查再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防汛隐患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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