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南浔区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副区长徐国华出席会议。
2015年,南浔区继续将“五水共治”工作作为重点之一,狠抓“三河”,目前全区共有区级河长32人,镇级河长37人,区联村河长257人,镇联村河长633人,村级河长1219人,全区“河长制”管理已触底延边,2248条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三级“河长”主要职责。
作为区级“河长”每半月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责任河道巡查,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审定责任河道“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指导镇(开发区)、村开展工作,对责任路段突发水环境时间审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做好日常工作。
镇级“河长” 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的基础上,还要负责制定责任河道“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协调解决跨村重点难点等。对于村级“河长”来说,肩负着“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村级“河长”每天开展河道巡查(联村“河长”每半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村级“河长”(联村“河长”)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时动员和组织力量,完成年度任务。
此外,南浔区还将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和动态跟踪机制等,加强对“河长制”落实履职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河长”职责信息公开,积极拓宽公众监督参与渠道,加强水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