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区水利
    南浔区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会议
    供稿:南浔区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  查看1826次  ‖  

        5月29日上午,南浔区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副区长徐国华出席会议。
        2015年,南浔区继续将“五水共治”工作作为重点之一,狠抓“三河”,目前全区共有区级河长32人,镇级河长37人,区联村河长257人,镇联村河长633人,村级河长1219人,全区“河长制”管理已触底延边,2248条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三级“河长”主要职责。
        作为区级“河长”每半月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责任河道巡查,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审定责任河道“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指导镇(开发区)、村开展工作,对责任路段突发水环境时间审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做好日常工作。
        镇级“河长” 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的基础上,还要负责制定责任河道“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协调解决跨村重点难点等。对于村级“河长”来说,肩负着“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村级“河长”每天开展河道巡查(联村“河长”每半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村级“河长”(联村“河长”)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时动员和组织力量,完成年度任务。
        此外,南浔区还将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和动态跟踪机制等,加强对“河长制”落实履职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河长”职责信息公开,积极拓宽公众监督参与渠道,加强水环境治理。

                  
    上一篇: 德清: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建设严把“四关”,倾心打造民心工程
    下一篇: 南浔区水利局出台“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水利建设行动方案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