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根据《湖州市区小型水库重要山塘巡查及维修养护管理办法》(湖水发〔2013〕76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吴兴区实际,制定了《吴兴区小型水库山塘巡查维修养护实施细则》。
本维修养护细则适用于吴兴区范围内的3座小(一)型水库、17座小(二)型水库,69座万方以上山塘以及36座重要万方以下山塘。各乡镇根据本细则组织实施,落实维修养护责任。
同时,出台《吴兴区小型水库山塘巡查养护考核办法》,明确农田水利设施责任主体,确定管养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全区性山塘水库检查3次,进一步加强了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