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水利局会同湖州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划程序要求,报市政府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水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批。
该《规划》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发改委最新批复的《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要求组织编制的。《规划》在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框架下,重点研究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域保护及水系调整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等方面内容,通过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规划》控制区东起南浔大道,西至长兴县新长和公路,南到外环南路,北滨太湖南岸,规划总面积为28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范围72.73平方公里。涉及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的批复实施对响应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构建“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指导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水利可持续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