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督查组前期对县“五水共治”工作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长兴县坚持问题导向施策和群众满意标准,坚持岸上和岸下齐抓,治标与治本兼顾,突出省督查组关于“五水共治”工作督查反馈意见中“控源头防反弹、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完善长效管理”三个重点,进一步完善设施、加强治理、严格管理,确保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助推县“五水共治”工作争先创优。
一、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快“三河”深化提升。以真正消灭“三河”为目标,深化提升已整治河道,2015年完成黄土桥港3.8公里河道的整治提升,巩固治理成果。对照“三河”验收标准,将2014年已经完成整治验收的13条垃圾河、黑臭河作为“五水共治”督查重点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动态排查—跟踪整改—合格销号”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未列入整治对象的“三河”进行曝光、通报、整改制度,实现“清三河”全覆盖。二是推进农村河道整治。2015年完成农村河道整治20公里,建成5条以上河洁流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为全县河道治理树立标杆,做好示范引领。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针对合溪水库上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对《长兴县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办法》进行调整,围绕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当前相关工程建设相结合,控制和减少污染源,不断改善水源水质。
二、落实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河长制”管理。进一步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建立“河长制办公室”,不断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督查体系。县“河长”办进一步强化对乡镇“河长制办公室”的考核工作,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加强辖区内河道“河长制”的考核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河道保洁考核。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此次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实施整改,确保河道保洁不留死角。对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的方家港、护城河等中心城区河道(包括河道两岸、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由县建设局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清理,并深化日常化、网格化保洁,加大巡查和整改力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重点做好小河道、沟浜和池塘的日常保洁。
三、强化治水宣传。以2014年工作为基础,在强调党员干部带头、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按照《长兴生态文明建设暨治水治气工作宣传方案》(长宣〔2015〕10号),强化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宣传工作主体责任,以政策解读和上级精神宣传、特色举措和整治成效宣传、典型个人和先进团队报道为宣传重点,以《两山的呼唤》总栏目为平台,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并同步开展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