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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列入省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试点
    供稿:安吉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1日  ‖  查看503次  ‖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美浙江”和“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农村水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省水利厅决定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安吉县成功争取列入3个建设试点县(市)之一。
          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是以维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科学利用水能资源为目标,开展以流域、区域为对象的水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通过改造或增设水电站水库放水设施和监测设施、水电站下游河道生态修复、环境影响突出水电站有序退出(报废)等措施,基本消除或缓解因水电站造成河道脱水、减水等流域性环境问题,实现农村水电生态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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