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区水利
    长兴县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 西苕溪水环境治理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3日  ‖  查看685次  ‖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长兴县编制了《西苕溪水环境治理2015-2017三年方案》。

          2015至2017年投入资金4.21亿元,重点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水上交通运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河道清淤保洁等8项治理工作,到2017年确保实现:沿线工业污水达标率达100%;集镇生活污水纳管率达80%以上;沿线1000米范围内停止新设经营性矿山,在产生产矿山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期全部关停并开展生态修复;河道2000米范围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整治全面完成;流域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及跨县、区交接断面稳定在Ⅲ类水质以上,Ⅱ类水质年测出次数相比2013年提高10%;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沿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85%以上的治理目标。

         同时方案要求:要强化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工作机制;要确保项目保障,水环境治理的各项目标要以项目化的形式加以落实;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治理进度、质量等的跟踪督查,并对工作不力的行为通报批评;要广泛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上一篇: 南浔区河道治理打造“会呼吸”的河
    下一篇: 德清:“三到位”圆满完成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