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总工会表彰了2013-2014年度全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德清水利局陆小仙同志荣获“湖州市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陆小仙同志从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注重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从事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管理以来,她始终坚持“不等、不靠、不要”的理念,积极主动,在项目申报期间,她白天跑部门定项目,晚上回办公室整理资料,加班加点是常态。“到哪都是学习的好机会,既然干了就一定要干好”,正是这种斩钉截铁的干事态度陪伴着她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多年来,她以一个水利人对事业的忠诚、对责任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奉献一行,用真诚、智慧和汗水尽情抒写着人生的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