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开始,长兴县水政监察大队结合县防汛安全大检查,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河流开展水政巡查。
此次巡查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着重对省市级河道、山塘水库、环湖大堤等进行巡查,排查隐患,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主要行洪道无阻水障碍物,河道行洪安全。对上述水域的违法侵占河道砌石、破坏堤防及一切影响行洪畅通安全的水事违法行为和有水事违法行为苗头的,采取有力措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和验收,对拒不改正的,严厉处罚。巡查时,采取边巡查边宣传的方式,用所查处的水事案件宣教于民,警示周围群众,让更多的人了解《水法》、《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杜绝水事违法行为,共创“和谐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