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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三举措”狠抓工程监管保障 苕溪清水入湖项目实施
    供稿:安吉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年2月4日  ‖  查看563次  ‖  

         随着清水入湖安吉段项目的全面启动,该县水利工程建设再掀新高潮,安吉县水利局推行三项措施提升水利工程监管水平,保障清水入湖项目顺利实施,全年完成浑泥港段8.59公里主体工程建设,启动梅溪Ⅱ标段、递铺城北区块堤防工程,政策处理完成工程红线范围内约600户房屋拆迁,完成总投资3.82亿元。 一是成立不良行为处罚集体决策小组。通过集体协商模式,对施工单位违反水利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进行集体决策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计分处理,通过加大惩处施工企业失信成本,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实行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备案制。通过申报登记、资质审核、信用信息查验及在建工程核查等一系列措施,建立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开展监理业绩考查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落实监理责任追溯机制,督促、引导监理市场主体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水平,遏制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承揽监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三是全面实行质量“第三方检测”。 委托专业检测机构独立地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针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采用专业技术监测,以实测数据判断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实行质量“第三方检测”解决了工程数量与质监力量不平衡的问题,也将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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