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领导权力运行。突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党组“一把手”权力运行程序,出台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权力。与区财政局联合,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出台了《吴兴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专门增设了副总工程师岗位,强化了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2014年10月中旬,该局在区政府网站和局网站上公开了“权力清单”,确保了行政职权运“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
四是加强干部选拔监督。2014年局里开展中层干部竞聘选拔2次,新提拔干部6名。在选人用人上,纪检组制定并实行了规范的提名、竞选和任命程序。同时探索建立中层干部日常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探索健全干部日常考察和业绩评价体系。